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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有序复工的意见

2020-02-1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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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

有序复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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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合理配置资源,稳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稳定物资供应和社会预期,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现就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有序复工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必须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经济运行。

_
1

坚持“四个优先”。按照错时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的要求,对涉及疫情防控、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防控机制、人员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环保等管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复工;对自动化程度高、以本地员工为主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

_

2

落实“五个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镇发〔2020〕5号)的要求,加强金融信贷、稳岗就业、财政税收、生产运营、政务服务五方面支持,全力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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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到“六个强化”。实施企业复工复产全流程管理,强化健康申报和晨检,强化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强化卫生防护,强化就餐环节疫情防控,强化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强化应急防控措施。

二、做好企业复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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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联合组建7个企业复工指导服务组,由市工信局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各地政府(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各地进行驻点指导协调,加快推动企业错时、有序、安全复工。

_

5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手段,对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形势、防控知识和支持政策的普及宣传。编制《镇江企业安全复工须知》,做到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应知尽知,引导企业按规范流程复工。

_

6

优化备案辅导。实行分级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及以上的企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以下的企业,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备案。缩短办理时限,开通一站式备案通道,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实行线上备案,引导企业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备案、远程备案、电子备案,减少核查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对“四个优先”企业特事特办、即报即办。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企业,均准予复工。

_

7

实施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区企业职工人数、外来职工比例、生产活动特性、防疫物资准备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防控标准和复工流程等要求,统筹实施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程创造条件,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对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7类行业、12家企业,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推动企业资金、物资、生产链无缝衔接,确保企业快速复工、开足马力,实现达产满产。全力保障民生类企业复工复产,对食品生产、超市卖场、农贸市场、交通物流和能源供应等行业企业,加强生产、流通、经营过程中的指导协调,保障物资充足供应,维护城市正常运转。积极推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前提下,因地因时、分类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加强劳务供需对接,采取用工替代方式,推动企业尽快恢复产能。对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开工营业。

_

8

加大帮扶督导。积极推动企业以最严措施抓防疫、以最快速度抓生产,化危为机、逆势而上。主动帮助企业对接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尽快渡过难关。进一步帮扶自身能力有限、工作基础薄弱的企业尽快达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在可靠保障的情况下加快复工。制定差别化的交通管控措施,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范、消毒查杀、健康档案、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

三、明确企业防控要求

_

9

加强人员管控。鼓励在镇江的本地员工或者未返乡员工,以及已确认解除隔离的其他员工,在企业统一组织下加快返岗复工。允许外地员工、非紧迫岗位人员,延期返程返岗;确需返程返岗员工,必须执行健康申报制度;已返回的人员,结合各地实际,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满符合健康条件的即可返岗。对上班入厂人员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口罩防护检查,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加强人流管控,严控会议、聚餐、聚会等群体活动,鼓励推广视频会议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_

10

鼓励错峰上下班。根据区域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实施错峰上下班计划,鼓励选择多种渠道、固定线路的通勤方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鼓励探索弹性工时、轮流到岗、在家办公、网上办公、变通考勤管理等有效方式。

_

11

加强场所和用餐管理。实施企业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对企业内部空间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定期对厂区、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室、电梯间、食堂、会议室等相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切实做到无遗漏、无盲区。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错时用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提倡自主带餐,禁止聚集用餐。

_

12

强化应急处置管理。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对员工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等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属地政府;若有确诊病例,做好全厂消毒,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严格按照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_

13

推行“双承诺”制度。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政府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疫情期间,企业向政府承诺自觉服从安排,坚决杜绝复工返岗或新招聘人员中出现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及有相关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员工向企业承诺其本人提供的具体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真实准确,并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如未能兑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_

14

落实“一日一报”机制。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信息通报制度,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建立与属地管理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发现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四、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_

15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属地内企业复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有序落实企业复工核查备案制度,组织深入现场开展企业复工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确保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复工生产有序平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_

16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会商、市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配合,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错峰返程、疫情防控等工作,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工信、发改、商务、住建和卫健等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的疫情防控监管,做好复工核查、备案与指导;加强企业复工生产要素供需监测,强化企业要素保障。

_

17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疫情排查、员工管理、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和经费,落实日常监测、隔离观察、送医检测等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工资等福利待遇。

_

18

压实安全稳定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高度重视对新招录、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认真做好复工前设备设施等各项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切实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科学排定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安全复工;高度关注企业的资金流、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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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

有序复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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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合理配置资源,稳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稳定物资供应和社会预期,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现就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加快企业有序复工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必须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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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四个优先”。按照错时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的要求,对涉及疫情防控、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防控机制、人员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环保等管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复工;对自动化程度高、以本地员工为主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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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实“五个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镇发〔2020〕5号)的要求,加强金融信贷、稳岗就业、财政税收、生产运营、政务服务五方面支持,全力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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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到“六个强化”。实施企业复工复产全流程管理,强化健康申报和晨检,强化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强化卫生防护,强化就餐环节疫情防控,强化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强化应急防控措施。

二、做好企业复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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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联合组建7个企业复工指导服务组,由市工信局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各地政府(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各地进行驻点指导协调,加快推动企业错时、有序、安全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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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手段,对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形势、防控知识和支持政策的普及宣传。编制《镇江企业安全复工须知》,做到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应知尽知,引导企业按规范流程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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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优化备案辅导。实行分级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及以上的企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备案;在册员工2000人以下的企业,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备案。缩短办理时限,开通一站式备案通道,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实行线上备案,引导企业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备案、远程备案、电子备案,减少核查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对“四个优先”企业特事特办、即报即办。只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企业,均准予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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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实施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区企业职工人数、外来职工比例、生产活动特性、防疫物资准备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防控标准和复工流程等要求,统筹实施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程创造条件,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对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7类行业、12家企业,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推动企业资金、物资、生产链无缝衔接,确保企业快速复工、开足马力,实现达产满产。全力保障民生类企业复工复产,对食品生产、超市卖场、农贸市场、交通物流和能源供应等行业企业,加强生产、流通、经营过程中的指导协调,保障物资充足供应,维护城市正常运转。积极推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前提下,因地因时、分类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加强劳务供需对接,采取用工替代方式,推动企业尽快恢复产能。对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开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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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帮扶督导。积极推动企业以最严措施抓防疫、以最快速度抓生产,化危为机、逆势而上。主动帮助企业对接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尽快渡过难关。进一步帮扶自身能力有限、工作基础薄弱的企业尽快达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在可靠保障的情况下加快复工。制定差别化的交通管控措施,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范、消毒查杀、健康档案、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

三、明确企业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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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员管控。鼓励在镇江的本地员工或者未返乡员工,以及已确认解除隔离的其他员工,在企业统一组织下加快返岗复工。允许外地员工、非紧迫岗位人员,延期返程返岗;确需返程返岗员工,必须执行健康申报制度;已返回的人员,结合各地实际,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满符合健康条件的即可返岗。对上班入厂人员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口罩防护检查,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加强人流管控,严控会议、聚餐、聚会等群体活动,鼓励推广视频会议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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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鼓励错峰上下班。根据区域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实施错峰上下班计划,鼓励选择多种渠道、固定线路的通勤方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鼓励探索弹性工时、轮流到岗、在家办公、网上办公、变通考勤管理等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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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加强场所和用餐管理。实施企业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对企业内部空间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定期对厂区、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室、电梯间、食堂、会议室等相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切实做到无遗漏、无盲区。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错时用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提倡自主带餐,禁止聚集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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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强化应急处置管理。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对员工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等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属地政府;若有确诊病例,做好全厂消毒,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严格按照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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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推行“双承诺”制度。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政府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疫情期间,企业向政府承诺自觉服从安排,坚决杜绝复工返岗或新招聘人员中出现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及有相关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员工向企业承诺其本人提供的具体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真实准确,并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如未能兑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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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落实“一日一报”机制。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信息通报制度,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建立与属地管理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发现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四、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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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属地内企业复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有序落实企业复工核查备案制度,组织深入现场开展企业复工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确保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复工生产有序平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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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会商、市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配合,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错峰返程、疫情防控等工作,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工信、发改、商务、住建和卫健等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的疫情防控监管,做好复工核查、备案与指导;加强企业复工生产要素供需监测,强化企业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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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疫情排查、员工管理、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和经费,落实日常监测、隔离观察、送医检测等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工资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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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安全稳定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高度重视对新招录、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认真做好复工前设备设施等各项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切实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科学排定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安全复工;高度关注企业的资金流、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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