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4,女性,65岁,湖北襄阳人。
1月21日19时37分,与丈夫从襄阳乘坐火车到镇江探望其子(车次:3218,车厢:03),抵镇后由其子驾车接至镇江新区平昌中心社区新茂苑家中。
1月22日10时10分、1月24日10时22分、1月25日8时25分、1月28日7时42分,四次到平昌明都超市购物。
1月24日10时13分,到小区北门年货大街购物。
1月31日12时29分,到平昌嘉润康超市购物。
2月2日10时26分,到邻里中心农贸市场买菜,18时20分因发热由其子驾车前往平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当晚确诊后在镇江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5,女性,51岁,居住地丹阳市,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系患者3的妻子)。
1月20-22日,在丹阳市南门大街66号佳之佳房产中介上班。
1月23日9时许,自驾与丈夫前往丹阳市中医院急诊内科就诊。
1月26日14时40分,到江南人家北大门万家康药店购买医疗器械,15时许到江南人家京永发超市买菜。
1月28日10时许、20时许,分别到江南人家万家福大药房买药。
1月29日10时许,与丈夫驾车前往丹阳市中医院内分泌科就诊,10时45分到永嘉果业水果超市购买水果。
1月31日9时许,与丈夫驾车前往丹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5时45分到江南人家上林果语购买水果。
2月1日11时50分钟左右,到南门菜市场买菜。期间每日早、晚与丈夫在小区遛狗15分钟左右。其丈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并居家医学观察。
2月3日确诊后,在镇江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对上述2例确诊病例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按照规范流程实施医学观察。
请可能与患者有接触的居民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主动与属地村(社区)联系,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自己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
2. 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可能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存在接触。
3. 外出和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