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日获悉,从2月4日起,暂停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现场服务,市区医保服务大厅和负责医保业务经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暂停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现场办理。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事人员可选择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或镇江智慧人社APP、微信平台办理社保业务。一般业务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邮寄、QQ、微信等方式办理,需限时现场办理的业务,可先电话咨询、预约,暂停现场业务期间,将设置应急窗口,安排工作人员解决紧急问题。
据了解,机关、企事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原时间发放。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参保、停保、补缴和退费业务、新生儿出生尚未超过6个月的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含丧抚费)等业务可以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可先自费就医,待疫情结束补缴费后办理报销)。
市医保中心将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筹参保人员)个人2019、2020年度医药费报销业务。其中,2019年度医药费零星报销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2月底延迟至2020年12月底;2019年度治疗癌症、部分精神病、肾透析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延迟至疫情过后一个月。
对非报销业务实行临时非现场办理。主要方式为电话预约办理或网上办理(个人业务公共邮箱zjydjy0128@163.com,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预申报公共邮箱zjybzhk@163.com)。其中,个人信息模拟卡打印、个人账户查询、住院期间医保卡临时解冻、定点社区变更、居民重大疾病登记5项业务服务电话80618706;职工医保透析登记、长住异地就医登记及撤销、特药证办理3项业务服务电话80618708;临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或撤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常处理2项业务服务电话85340390;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业务服务电话85340535、85340530。
据悉,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超封顶线费用,将于疫情过后两个月内通过网上银行集中支付到参保人员医保卡上的银行卡中,无需现场办理。(通讯员 王翔 魏云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