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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五大风险提示

2020-02-01 19:43

今日镇江讯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餐饮传播,根据江苏省、镇江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发出五个方面风险提示:

一、严格健康管理。严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未经晨检上岗,凡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晨检,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且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严把食品采购。严禁采购、宰杀和加工野生动物、活禽,严禁采购加工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确保来源合法且可追溯。

三、严防交叉污染。处理原料要将素菜、荤菜和水产品分开,贮存生、熟食品分开,禽蛋在使用前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热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要避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等食品。

四、严格洗消保洁。每天食堂生产、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辅助区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餐次使用前要对客用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工作,认真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洗消程序,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五、严格就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应采取分批错时就餐,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就餐场所应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降低食堂的人群聚集密度。(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通讯员 范晓慧)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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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餐饮传播,根据江苏省、镇江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发出五个方面风险提示:

一、严格健康管理。严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未经晨检上岗,凡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晨检,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且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严把食品采购。严禁采购、宰杀和加工野生动物、活禽,严禁采购加工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确保来源合法且可追溯。

三、严防交叉污染。处理原料要将素菜、荤菜和水产品分开,贮存生、熟食品分开,禽蛋在使用前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热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要避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等食品。

四、严格洗消保洁。每天食堂生产、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辅助区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餐次使用前要对客用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工作,认真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洗消程序,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五、严格就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应采取分批错时就餐,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就餐场所应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降低食堂的人群聚集密度。(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通讯员 范晓慧)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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