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稳定,1月23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市区各药店在特殊时期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发生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药店经营者要做到三点:一是卫生防护用品销售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不得借机哄抬物价。二是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抬价,对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推动其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三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告诉药店经营者,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药店每天上报防控疫情所需的口罩、药品、器械、消毒用品等商品的销售价格及库存情况。
巡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
市区镇江大众医药、先声再康江苏药业、镇江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镇江国泰大药房有限公司、怀润堂大药房、祥云药业、镇江华康大药房、开泰大药房、伯先路药店有限公司等12家药店(多数为连锁药店)负责人参加价格政策提醒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参会药店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约100份,要求连锁药店向各门面店发放,提醒各门面店严格遵守价格政策。
节假日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严密监控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的价格动态和库存情况,对药店进行价格政策提醒,确保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秩序稳定。(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编辑 :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