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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发布

2019-12-26 07:05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新年的首个消费高峰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双节”期间,市民外出消费、走亲访友、宴请聚会、购买节令食品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也随之增大。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共5大条,提醒市民食品采购要正规、注意多查看标识,外出就餐要谨慎、合理饮食防风险,居家烹饪重安全、饮食节律掌握好,特殊人群要留意、饮食安全排第一,食品经营要把关、主体责任落到位。

记者留意到,食品经营单位也是“被提示”对象,“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市监部门还提醒消费者,消费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凭据,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朱婕 孙广岩 夏莉)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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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新年的首个消费高峰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双节”期间,市民外出消费、走亲访友、宴请聚会、购买节令食品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也随之增大。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共5大条,提醒市民食品采购要正规、注意多查看标识,外出就餐要谨慎、合理饮食防风险,居家烹饪重安全、饮食节律掌握好,特殊人群要留意、饮食安全排第一,食品经营要把关、主体责任落到位。

记者留意到,食品经营单位也是“被提示”对象,“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市监部门还提醒消费者,消费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凭据,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朱婕 孙广岩 夏莉)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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