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发改委、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联合发布数据:今年1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3%、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上涨7.9%,已达到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启动条件。针对这一情况,市民政局立即会同市财政局部署并启动11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物价临时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民政部门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群体。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至5%之间时,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以上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由于11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涨幅超过5%,因此11月物价临时补贴标准为93.75元/人,与上月持平。
今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7个月启动物价补贴发放机制,5至10月,累计为16.45万人次民政困难救助对象发放物价补贴1095万元。本次我市将为民政困难群众约2.6万人发放11月份物价补贴约232.81万元。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救助处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