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牢牢记在心里的。但就在前几天,句容市却发生了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报复交警案件:
11月9日23时许,谈某(男,32岁,淮安人)驾驶苏AR3XXX小型轿车行至122省道26公里处,被我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卞警官拦停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卞警官发现谈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
卞警官迅速将其带至句容市人民医院抽血备检。
经鉴定: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
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谈某体内酒精含量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数值标准!
犯罪嫌疑人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没想到,就在几天后,12月4日深夜,谈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朋友袁某(男,20岁,句容开发区人)窜至句容市开发区文昌中路某超市门口,指使袁某用砖块将卞警官停放在车位上的苏LKMXXX(私家车)主驾驶车门、后车窗玻璃、副驾驶侧面车门玻璃砸碎。
卞警官看到车被砸毁后迅速报了警。
开发区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监控视频中显示,谈某和袁某为了保护自己,利用头盔和黑帽子遮挡面部,企图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12月11日中午,民警将二人抓获!
到案后,谈某、袁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谈某供述:自己醉驾被卞警官查获,驾驶证被吊销了,五年内都不能重考,还要接受刑罚的处罚,自己越想越气,就想着报复一下这位交警。
卞警官表示:“我当了30多年交警,一直兢兢业业,寒来暑往。经我手办的饮酒、醉酒驾驶不下数百起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猖狂的醉驾嫌疑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可以肯定的是:等待谈某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周明月)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