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南京市民杨女士在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在工作人员指点下,她打开“我的南京”APP,找到刚过户房产的电子发票。这张发票,是江苏首张房产交易电子发票。
当日,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发出通告:为提高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一体化办理效率,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启用税收电子发票。税收电子发票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南京”APP推送、验证,其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完成二手房交易后,税收电子发票即同步推送给江苏省、南京市公积金中心以及全市各大银行机构。市民办理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等相关业务时,税收电子发票便是有效凭证,无需再提供纸质发票。
此外,税收电子发票与购房人身份证或购房企业营业执照捆绑,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存储在电子证照库中,只能读取和写入,不能修改和删除,有效避免纸质发票丢失或被篡改的情况。
去年5月,南京在主城六区推广涉税房产交易电子税票。通过电子证照库,房产、税务、银行之间实现信息推送和实时共享。税票由过两天领变成当场领取,让市民少跑腿、省时间。截至今年10月底,该市已开出涉税房产交易电子税票7.4万笔。
据悉,南京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逐步推广二手房交易税收电子发票。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