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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改”举措逐步落地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全面启动

2019-11-19 17:02 证券日报  

近日,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已在系统内下发,各地证监局也都积极行动起来,开始了新一轮大力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工作。

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上海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和安徽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看看粤沪皖这三地证监局是如何从精准监管、化解风险隐患以及退市常态化等方面着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记者统计,截止到今年10月底,上海、广东和安徽三地共有上市公司721家,占上市公司总数19%。

上海证监局:

畅通出清渠道 促进优胜劣汰

退市制度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7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市,创历史新高。在这17家公司中,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上普)作为唯一一家主动退市的公司引起比较高的关注。

2019年5月23日,*ST上普股票正式摘牌。在触及股票强制终止上市前,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实施主动退市,避免了退市整理期股价剧烈波动,有效保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ST上普是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上海辖区首家退市公司。上海局充分依托综合监管体系的机制优势,会同上交所,稳妥处置*ST上普退市风险,为平稳实现市场化出清进行了有益探索。

具体来说,*ST上普从风险揭示到退市风险处置,历时多年,上海局始终保持监管的主动性,相关风险整体可预期、可控制。总结*ST上普风险处置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体会。

一是风险早揭示、早处置是稳定市场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一方面,上海局在公司风险积聚过程中,即较早发现风险,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避免了风险的集中爆发,使投资者对公司后续风险转化有较为明确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在公司债务逾期、资产冻结、连续亏损等重大风险爆发前,上海证监局已对公司财务信息虚假记载事项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民事救济途径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上市公司退市主体责任是退市常态化的基础。常态化退市机制是深化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重要环节,促使市场各参与主体形成共识,破除“等、靠、要”的思想,真正尊重市场规律,严格落实上市公司退市主体责任,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加强监管协作是稳妥应对退市风险的保障。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上海证监局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ST上普退市风险,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做好退市重要节点维稳安排,为*ST上普退市风险平稳化解保驾护航。

“退市常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背景下,加强各部门监管协作,为平稳化解退市风险奠定了坚实的机制保障。”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对涉及到财务指标、“一元股”等因素存在的退市风险公司,做好风险防范,保障平稳出清;推动部分经营存在困难、运作相对规范的公司通过并购重组、重组上市等方式,拓展出清渠道,实现新旧主体的转化;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探讨司法重整的有效途径。

广东证监局: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资本市场的稳定是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证监会都将防风险放在首位。

“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化解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不断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水平,大力推动提升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广东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紧密围绕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持续监管,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主体责任。

据他介绍,2018年10月份以来,广东证监局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向重点公司及控股股东下发通知并逐家约谈,由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并加强现场检查,压实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向广东省政府提交多份专题报告、请示,并向10个重点地市政府发函通报风险,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促成省市设立13只目标总规模超920亿元的纾困基金并加快落地运作;协调指导证券机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纾困,稳妥处置质押平仓风险。

在广东证监局和有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下,辖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18年10月以来,累计有37家公司第一大股东通过纾困基金救助、提前还款、转让股权等方式将股票质押比例压降至80%以下,有6家公司虽然没到80%以下,但也没到平仓线、预警线,所以均不存在质押风险。

同时,广东辖区纾困基金落地运作也取得一定效果。辖区8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纾困基金救助帮扶后,其股票质押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或明显缓解。

“总体上看,辖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数量、规模、高比例质押公司及存在质押平仓风险公司数量等指标均呈现全面下降态势。”上述负责人表示。

但他同时也指出,虽然辖区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辖区部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尚不彻底,大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上市公司数量仍不在少数,一些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受股市波动、公司及控股股东基本面变化等影响出现反复。

他表示,广东证监局将继续从五方面推动辖区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及纾困基金落地运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加强摸底排查,动态监测风险;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处置;强化业务指导,发挥机构作用;强化监管执法,防范风险蔓延。

安徽证监局:

关注重点领域 实施分类监管

“深入践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主动适应市场新变化,树立系统监管新思维,持续强化风险预研预判,做好上市公司分类监管”,针对刚刚下发的行动计划,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安徽证监局都积极践行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监管理念,坚持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扁平化监管的工作思路,坚持管少才能管好的原则,持续加强风险预研预判和精准分类,将辖区上市公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高风险类,以风险大小为导向进行“区别对待”,并适时根据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市场舆情等情况对风险分类进行动态调整,明确监管重点,实现监管聚焦。

他指出,当前现金收购成为了部分公司规避审核的手段,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对此,安徽证监局将现金收购纳入重点监管视野:

一是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强化分类监管。在全面审阅排查的基础上,聚焦公司风险、标的风险、交易对方风险等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二是坚持事前防范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强化全链条监管。事前通过约请谈话、风险提示、下发监管关注函等方式突出风险防范,保证监管不越界;事后通过加大检查力度频次、严惩违法违规情形等方式突出监管查处;同时通过督导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突出中介机构借力监管。

三是坚持外部监管与股东行权相结合,强化全方位监管。通过与交易所联合形成外部监管压力、与投服中心协作促成股东行权等方式,对涉嫌利益输送、侵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现金收购形成强有力的监管联动。

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充分借助信息平台、科技执法、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科技培训“五位一体”的科技监管手段,提升监管针对性与能效;持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管住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少数“关键人”,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的打击惩处力度,深化同交易所、地方政府等的监管协作,力争三到五年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实现显著提升。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赵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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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已在系统内下发,各地证监局也都积极行动起来,开始了新一轮大力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工作。

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上海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和安徽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看看粤沪皖这三地证监局是如何从精准监管、化解风险隐患以及退市常态化等方面着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记者统计,截止到今年10月底,上海、广东和安徽三地共有上市公司721家,占上市公司总数19%。

上海证监局:

畅通出清渠道 促进优胜劣汰

退市制度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7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市,创历史新高。在这17家公司中,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上普)作为唯一一家主动退市的公司引起比较高的关注。

2019年5月23日,*ST上普股票正式摘牌。在触及股票强制终止上市前,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实施主动退市,避免了退市整理期股价剧烈波动,有效保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ST上普是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上海辖区首家退市公司。上海局充分依托综合监管体系的机制优势,会同上交所,稳妥处置*ST上普退市风险,为平稳实现市场化出清进行了有益探索。

具体来说,*ST上普从风险揭示到退市风险处置,历时多年,上海局始终保持监管的主动性,相关风险整体可预期、可控制。总结*ST上普风险处置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体会。

一是风险早揭示、早处置是稳定市场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一方面,上海局在公司风险积聚过程中,即较早发现风险,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避免了风险的集中爆发,使投资者对公司后续风险转化有较为明确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在公司债务逾期、资产冻结、连续亏损等重大风险爆发前,上海证监局已对公司财务信息虚假记载事项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民事救济途径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上市公司退市主体责任是退市常态化的基础。常态化退市机制是深化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重要环节,促使市场各参与主体形成共识,破除“等、靠、要”的思想,真正尊重市场规律,严格落实上市公司退市主体责任,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加强监管协作是稳妥应对退市风险的保障。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上海证监局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ST上普退市风险,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做好退市重要节点维稳安排,为*ST上普退市风险平稳化解保驾护航。

“退市常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背景下,加强各部门监管协作,为平稳化解退市风险奠定了坚实的机制保障。”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对涉及到财务指标、“一元股”等因素存在的退市风险公司,做好风险防范,保障平稳出清;推动部分经营存在困难、运作相对规范的公司通过并购重组、重组上市等方式,拓展出清渠道,实现新旧主体的转化;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探讨司法重整的有效途径。

广东证监局: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资本市场的稳定是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证监会都将防风险放在首位。

“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化解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不断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水平,大力推动提升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广东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紧密围绕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持续监管,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主体责任。

据他介绍,2018年10月份以来,广东证监局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向重点公司及控股股东下发通知并逐家约谈,由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并加强现场检查,压实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向广东省政府提交多份专题报告、请示,并向10个重点地市政府发函通报风险,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促成省市设立13只目标总规模超920亿元的纾困基金并加快落地运作;协调指导证券机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纾困,稳妥处置质押平仓风险。

在广东证监局和有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下,辖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18年10月以来,累计有37家公司第一大股东通过纾困基金救助、提前还款、转让股权等方式将股票质押比例压降至80%以下,有6家公司虽然没到80%以下,但也没到平仓线、预警线,所以均不存在质押风险。

同时,广东辖区纾困基金落地运作也取得一定效果。辖区8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经纾困基金救助帮扶后,其股票质押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或明显缓解。

“总体上看,辖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数量、规模、高比例质押公司及存在质押平仓风险公司数量等指标均呈现全面下降态势。”上述负责人表示。

但他同时也指出,虽然辖区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辖区部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尚不彻底,大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上市公司数量仍不在少数,一些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受股市波动、公司及控股股东基本面变化等影响出现反复。

他表示,广东证监局将继续从五方面推动辖区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及纾困基金落地运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加强摸底排查,动态监测风险;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处置;强化业务指导,发挥机构作用;强化监管执法,防范风险蔓延。

安徽证监局:

关注重点领域 实施分类监管

“深入践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主动适应市场新变化,树立系统监管新思维,持续强化风险预研预判,做好上市公司分类监管”,针对刚刚下发的行动计划,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安徽证监局都积极践行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监管理念,坚持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扁平化监管的工作思路,坚持管少才能管好的原则,持续加强风险预研预判和精准分类,将辖区上市公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高风险类,以风险大小为导向进行“区别对待”,并适时根据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市场舆情等情况对风险分类进行动态调整,明确监管重点,实现监管聚焦。

他指出,当前现金收购成为了部分公司规避审核的手段,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对此,安徽证监局将现金收购纳入重点监管视野:

一是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强化分类监管。在全面审阅排查的基础上,聚焦公司风险、标的风险、交易对方风险等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二是坚持事前防范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强化全链条监管。事前通过约请谈话、风险提示、下发监管关注函等方式突出风险防范,保证监管不越界;事后通过加大检查力度频次、严惩违法违规情形等方式突出监管查处;同时通过督导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突出中介机构借力监管。

三是坚持外部监管与股东行权相结合,强化全方位监管。通过与交易所联合形成外部监管压力、与投服中心协作促成股东行权等方式,对涉嫌利益输送、侵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现金收购形成强有力的监管联动。

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充分借助信息平台、科技执法、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科技培训“五位一体”的科技监管手段,提升监管针对性与能效;持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管住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少数“关键人”,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的打击惩处力度,深化同交易所、地方政府等的监管协作,力争三到五年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实现显著提升。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赵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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