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物价总水平持续高位运行。近日,根据市发改委、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联合发布数据:今年10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1 %、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上涨6.7%,已达到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启动条件。针对这一情况,市民政局立即会同市财政局部署并启动10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物价临时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民政部门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群体。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至5%之间时,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以上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10月份我市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涨幅超过5%,给低收入居民生活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按照规定,10月份物价临时补贴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发50%,即按93.75元/人发放,这也是我市近五年来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涨幅首次达50%。
今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6个月启动物价补贴发放机制,按照镇江市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5月至6月60元/人/月,7月至9月62.5元/人/月)发放了物价补贴。2019年5-9月,我市累计为13.82万人次民政困难救助对象发放物价补贴848万元。本次物价补贴机制的启动,将为我市民政困难群众约2.64万人发放10月份物价补贴约248万元。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救助处
编辑: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