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开发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对宦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以来,被告人宦某某在有烟草专卖资质期间,利用自己在新区经营的酒业批发部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在明知是假烟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多次以加价销售为目的从他人处购买假冒中华、黄金叶等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超过15万元,后在公安机关与烟草专卖机关的联合调查中被查获,烟草专卖部门依法暂停其烟草专卖资质。
案发后,宦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但他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竟然不思悔改,在无烟草专卖资质的情况下,找到了在微信上打广告卖假烟的被告人张某某等人,购买中华、玉溪等各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3300余条在其店内加价销售,其中,张某某销售给宦某某的假烟近1400条,另外张某某还利用微信向全国其他买家销售了2000多条假烟。公安机关遂对宦某某、张某某刑事拘留,后宦某某、张某某均被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以宦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宦某某坦言自己之所以在取保期间还铤而走险继续从事假烟贩卖是因为自己欠了不少赌债,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审查,开发区检察院认为,根据鉴定,宦某某贩卖的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其在第一次被查获时的罪行涉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竞合,根据法律规定,应择一重罪论处,故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于宦某某的该项犯罪事实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审查起诉期间,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对两被告人作出认罪认罚从宽的处理。
目前,案件已经提起公诉。 (通讯员 侯滨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