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房宣传 鲍女士提供
今日镇江讯 办了三年的健身一天没享受过,即将开业的健身会馆一天没正常营业,涉及约400人,金额30多万元,消费者认为健身房经营者故意诈骗,警方经调查确认不符合构成诈骗的主客观要素,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律师称消费者可提起违约之诉。
健康房通知 鲍女士提供
收了钱,一天没营业
市民鲍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看到九华山庄有一处名为天舒健身会馆的门店正在筹备开业,考虑到离家近,店方又搞活动,她便交了两次50元抵付款,之后又交了3680元办了买两年送一年的健身产品,共花费3780元。然而今年1月起,这里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开业,却是铁将军把门,健身会馆几次贴出通知,以装修进度、健身器材厂家生产延误、申报电梯安装等原因,推迟开门时间,其中1月14日,健身会馆又出通知说无法按期正常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客户可选择退卡,“还有张告示上说是3月中旬开业,反正最后也没开,钱也拿不回来。”
“听说有1500-1600人交了50元抵付款,真正办卡的大约两三百户,涉及费用总共30多万,我们之后报了警,健身房老板前来协调却不肯退钱,我们又多次找老板,他退了五六个人部分钱。”鲍女士说,从来没看到健身房有器材,听说老板也没有跟房东租房,她也没看到店里的营业执照,鲍女士据此怀疑老板假装要开业、实则为诈骗圈钱跑路。
员工工资也被拖欠
根据鲍女士提供的告示上的电话记者打了过去,经营者卢先生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工作人员徐先生接通了电话,他告诉记者,经朋友介绍他来到这里工作了三个月不到,期间一直在做健身房开业的筹备,他也没看到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卢先生和房东没有敲定,但卢先生当时确有租房意向,员工未和健身会管签劳动合同,“最多的时候工作人员有30多位,最少的时候有十几位,卢先生还欠着我们最后20多天的员工工资大约4.3万元。”徐先生说,在此工作期间健身房已经装修了一半,健身器材已经订购,是否付款他不清楚,交50块钱抵付款的人约400,最终成为会员的大约200不到,涉及金额30多万元,他也想找卢先生要回工资。
警方调查无犯罪事实
健身房是否涉嫌诈骗?蒋乔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诈骗主观上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是虚构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经全面调查,对方未采取这方面的手段,不符合构成诈骗的主客观要素,且协调时对方未逃避,当事人向镇江城建集团租用了房屋并购买了相关器械设备,由于后期资金链断掉,对方无法继续,导致合同约定没有成功,派出所认为并无犯罪事实,所以不予立案。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也于2019年7月5日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建议相关人员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律师建议提违法之诉
关于此事律师有何看法?江苏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说,健身房经营者负有举证责任,应主动出示租赁合同、购置健身器材凭证等证明,另外还要看健身房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与该健身房的名义与消费者签约,如果没有,则嫌疑虚构事实,如果有,那就是未履行合约,消费者可提起违约之诉,若消费者有10以上,可提起集体诉讼。(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