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提升破产审判水平,结合镇江市破产案件审判实践,镇江中院制定了《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定(试行)》。
该规定对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受理、管理人确定、管理人工作流程、重整、和解及破产程序终结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严格限定各流程的时间节点,尤其是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其流程的时间限定更加紧凑。为了让破产案件流程的时间节点更加清晰,该规定还附了四幅破产流程图,分别对破产案件的整体流程、破产重整的流程、破产和解的流程、破产清算的流程及时间节点予以明确。《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开始试行,助力破产案件及其衍生案件审理提质增效。(通讯员 李珍珠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