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聚餐本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然而酒过三巡之后
朋友变成了“仇人”大打出手不说
来“劝架”的好友竟然最终被判刑2年
去年某天,王某与4位好友在自己开的饭店吃饭喝酒。没想到酒过三巡之后,其中的尚某与张某发生口角引发打架,在被其他人拉开后,二人又到店外争吵。这时,作为好友以及店主的王某竟然从店内拿出了两把菜刀。
办案检察官:王某拿出两把菜刀后,对打架的两人说,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结果其中一人真的拿过刀砍向了另一方。
本想当个“和事佬”,哪曾想尚某真的用王某提供的菜刀将张某左侧面部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面部刀砍伤构成重伤二级。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最初,王某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过失。但在本案中,王某持刀劝架,并向发生厮打的尚某和张某提供菜刀教唆二人互砍,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最终发生了尚某持刀砍伤张某,致其面部严重损伤构成重伤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王某虽然辩解其是在劝架,但无论从其语言“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还是从其向尚某提供菜刀的行为,都能看出,王某明知自己的举动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结果的发生,其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
办案检察官: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全案二人均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最终,王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检察官就此案也提醒大家,发生争吵或打架时,劝架者应该拿出平息事件的态度,而不应像王某所为,不但不劝和,反而提供菜刀,言语刺激,最终酿成悲剧,自己也难逃法律的惩罚。
来源:都市快报、北青网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