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9月30日,记者在中国镇江网获悉,市物价局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局决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工商业用气中准价由2.75元/m³调整为2.64元//m³,下调0.11元//m³;上浮后最高到户价不超过3.03元//m³。
■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元/立方米调整为3.88元//m³,下调0.12元//m³。
■供应扬中中燃公司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降低0.12元//m³,自2017年9月1日起按不超过2.60元//m³执行。
据悉,句容市同步执行市区标准,丹阳市、扬中市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据初步统计,以2016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气28552万方、车用天然气1462万方用气总量测算,本次降价政策共可减轻经营者负担3887.2万元。其中,工商服务业用气减负3711.76万元,车用天然气减负175.44万元。
本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自今年9月1日起按使用量执行,车用天然气价格自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执行。(全媒体记者 高新)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