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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家长:新学年在校学生医保时限、补偿标准都在这里了!

2019-09-09 17:31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随着9月开学季的到来,2019-2020学年镇江市在校学生医保参保正式启动。记者9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市驻镇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确定。2020年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年。

新学年在校学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部门介绍说,由所在学校新学年开学时代收、代办。各辖区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在各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参保,市属中学、技职院校和驻镇高校在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新参保学生须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参保年度内唯一的门急诊医保定点就医的医疗机构,其选择的中心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视作定点就医的医疗机构。

据了解,新入学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每年9月至10月为学生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期。

针对不少家长关心的在校学生参加的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医院能否更改的问题,市医保部门明确,参保人员当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持本人社保卡到本人居住地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直接变更,无需到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运河路100号)办理。如果参保人员当年已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发生医疗费用,原则上当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持本人社保卡、本人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身份证、户口簿、拆迁证明)等到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年度内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仅限一次。(通讯员   郑一萱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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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随着9月开学季的到来,2019-2020学年镇江市在校学生医保参保正式启动。记者9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市驻镇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确定。2020年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年。

新学年在校学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部门介绍说,由所在学校新学年开学时代收、代办。各辖区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在各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参保,市属中学、技职院校和驻镇高校在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新参保学生须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参保年度内唯一的门急诊医保定点就医的医疗机构,其选择的中心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视作定点就医的医疗机构。

据了解,新入学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每年9月至10月为学生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期。

针对不少家长关心的在校学生参加的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医院能否更改的问题,市医保部门明确,参保人员当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持本人社保卡到本人居住地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直接变更,无需到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运河路100号)办理。如果参保人员当年已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发生医疗费用,原则上当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持本人社保卡、本人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身份证、户口簿、拆迁证明)等到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年度内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仅限一次。(通讯员   郑一萱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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