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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9-09-03 17:58

今日镇江讯   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请注意了,镇江市人社部门从现在起至9月20日,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进一步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此次服务行动将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帮扶,确保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2%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以上。

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行动具体推出做好实名登记、精准就业创业服务等五大举措。多渠道做好实名登记方面,在8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帮扶。发挥各类渠道作用主动登记,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集中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

为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服务。在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和需求基础上,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服务活动中,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精准施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打捆打包及时推送,集中开展“五个一”服务: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根据计划,活动期间各市、区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并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各级人社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为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好就业见习,对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毕业生,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提升实践技能水平的机会。

全面落实就业政策,重点抓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十二条政策等的落实。突出抓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补贴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生学年10月前完成。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

全方位推动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将他们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免费推荐创业项目、协助落实经营场所,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监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文/图    通讯员 刘玥  全媒体记者沈春来)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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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请注意了,镇江市人社部门从现在起至9月20日,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进一步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此次服务行动将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帮扶,确保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2%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以上。

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行动具体推出做好实名登记、精准就业创业服务等五大举措。多渠道做好实名登记方面,在8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帮扶。发挥各类渠道作用主动登记,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集中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

为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服务。在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和需求基础上,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服务活动中,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精准施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打捆打包及时推送,集中开展“五个一”服务: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根据计划,活动期间各市、区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并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各级人社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为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好就业见习,对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毕业生,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提升实践技能水平的机会。

全面落实就业政策,重点抓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十二条政策等的落实。突出抓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补贴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生学年10月前完成。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

全方位推动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将他们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免费推荐创业项目、协助落实经营场所,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监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文/图    通讯员 刘玥  全媒体记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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