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之一,可见于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病变、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等)、甲状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及老年人等,部分房颤发病原因不明。
根据其发作特点和持续时间,房颤可分为:初发或初诊的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性及长期持续性房颤;永久性房颤。 房颤的主要危害是由于左心房(或左心耳)内血栓形成和血栓脱落而引起的全身动脉栓塞,包括脑动脉、肾动脉、肠系膜动脉、脾动脉、髂动脉、外周动脉,极少数可累及冠状动脉。
其中,脑动脉栓塞引起的脑卒中和冠状动脉栓塞引起的急性心肌梗死,具有较高的致残和致死率。房颤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以上便可使左心房内形成血栓。非瓣膜病变引起的房颤患者发生脑卒中的风险较非房颤者高5-7倍,而二尖瓣狭窄或脱垂引起的房颤其脑卒中的发生率更高。此外,房颤患者长期的快速心室率可引起心脏扩大和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房颤本身也可导致心脏排血量减少和心功能降低。
目前房颤的治疗策略主要包括节律控制、心室率控制及抗凝(或抗栓 )治疗。对于瓣膜性心脏病(包括二尖瓣或主动脉瓣病变)引起的持久性房颤,无论患者是否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均需要应用抗凝药物,目前普遍使用的是华法林。
华法林通过拮抗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因子Ⅱ、Ⅶ、Ⅸ、Ⅹ)而发挥抗凝作用。对于行机械瓣(金属瓣)瓣膜置换术的患者,术后需终生使用华法林抗凝治疗。 对于非瓣膜病变的房颤患者,如果采取节律控制策略,即通过药物或非药物方法(如射频消融、冷冻球囊消融或电复律)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则复律前通常需要有效抗凝3周左右,复律后继续抗凝4周。若患者房颤不适合复律,或复律未成功及房颤复发,则应控制心室率(使静息时心室率小于80次/分,中等度活动后心室率小于110次/分),并同时进行抗凝治疗。非瓣膜病房颤的抗凝药物可选择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直接抑制凝血酶或凝血因子Ⅹ,如达比加群、利伐沙班等)。
应用华法林的剂量存在个体差异,并其疗效受患者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或食物的影响,因此需要定期检测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率(PT-INR),根据检测结果调整华法林剂量(必要时增加或减少剂量),使PT-INR值维持在2.0-3.0之间。应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优点是无需监测PT-INR,但该类药物仍然存在出血风险,且价格昂贵。一旦有出血征象,如自发性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瘀斑、黑便、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就诊。
对于非瓣膜病的房颤患者,如果抗凝治疗有禁忌或虽经积极抗凝治疗仍发生脑卒中或体循环血栓栓塞,可考虑行左心耳封堵术,即应用特殊封堵装置将血栓“关在左心耳里”。(孙卉 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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