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扎实开展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建设。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止6月底,全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率已达86.4%。
去年下半边,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定性定量”指标进行总体设计。明确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在原有的城市社区不低于400平米,农村社区不低于500平米的基础上,对照全省新标准,截至6月底,全市735个城乡社区已达标635个,达标率86.4%。其中,255个城市社区达标185个,达标率72.5%;480个农村社区达标450个,达标率93.8%。对达标困难的老城社区,鼓励基层政府统筹协调,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闲置用房,低偿或无偿租借给社区使用。
此外,还注重资源整合,确保服务实用。原则上将所有以城乡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全部整合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居民开展服务的面积不低于80%。创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秦峰)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