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女,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现任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燕萍长期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奔走基层一线,用真情办案,用真心做事,孜孜不倦地捍卫司法公平正义,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共产党人的时代风采,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光辉形象!
她捧出真心,彰显为民情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陈燕萍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第一位,让“民”字永驻心头。她扎根基层法庭15年,办理了4000多件民事纠纷案件,无一上诉、无一错案,不管工作多苦多累,只要面对群众,她立即焕发出工作激情。她视群众为亲人,关爱群众,为群众伸张正义,是老百姓的贴心人。2002年,在办理一起抚育纠纷案件中,陈燕萍遇到了何小敏,这个命运多舛的女孩,面部患有肿瘤,严重影响生命健康。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不堪家庭重负,离家出走。面对缺席的被告、缺席的母爱,陈燕萍主动把何小敏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养。为了早日医好何小敏的病,陈燕萍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资助下,为小敏成功摘除了面部的全部肿瘤,经面部整容后,让她重新走进生活。数十年来,在她的鼓励帮助下,无数陷入困境的当事人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无数的老人重享天伦之乐,无数的不孝子重新做人,她被最广大法官同行、群众亲切地成为“平民法官”“法官妈妈”。
她追求公正,托起法律尊严。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陈燕萍始终坚守公平正义,长期坚守执法一线,对中国当下社会矛盾纠纷的处理进行积极的探索,找到了有效的纠纷治理模式。根据长期和百姓打交道积累的办案经验,她总结出一套“陈燕萍工作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用“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推进问题的解决,她经办的案件,70%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其中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在90%以上,成为法院系统有名的“调解高手”,被授予“全省首批审判专家”、“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陈燕萍正确运用“指导举证、深入调查、严格审核”的方法,合理行使释明权,努力探求案件事实真相,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她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身份和性格的差异,运用“真情调解、调判结合、合力化解”的基本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理、情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她坚定信念,呵护一方和谐。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八大、十九大党代表,陈燕萍始终坚持当好“连心桥”、布道者,把党的精神带下来,把基层声音带上去。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邀请以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同志为首的“两代表一委员”等志愿者作为特邀调解员,成立了“陈燕萍代表工作室”,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非对接”,聘请妇联成员为“家事调解员”,邀请市镇两级妇联共商建立家事审判“诉调对接”模式,多方协同解决社会矛盾;她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力推集“审理、普法、矫正”功能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刑事巡回审判模式,针对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特点,选择涉毒涉赌、危险驾驶、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到村镇、社区、企业、校园和案发地现场开庭,让庭审成为普法的公开课,让一辈子都不打官司的人,对法律尊严有了更高的敬畏感。她围绕“三大攻坚战”,提出了保护长江中下游珍贵鱼类资源的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相关措施加强长江渔业类资源和环境保护;带领靖江法院开展“脱贫攻坚·同奔小康”行动聚力精准扶贫,牵头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引领、推动农村形成良善的道德氛围。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提出扫黑除恶不但是要案件查办、打伞破网,更重要的是固本强基、固本扶正,要把基层的基础建牢,要把老百姓的正气扶上来,形成敢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此,她积极推动公检法协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呼吁要加强对“套路贷”与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惩治,以党员的使命和责任,推动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陈燕萍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第三届江苏省道德模范”“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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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报业网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