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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星城小区业委会“真空”6年,为何?

2019-07-19 15:44

今日镇江讯  小区业委会6年之前任期结束,然而6年来居民没有等来新的业委会,部分居民认为街道办不积极、不作为。而街道办称,他们一直依法依规办事,希望业主理性沟通,共同促成新业委会的成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双方关注的问题,并建议各方共同努力。

居民:多次成立不了业委会

7月17日,记者来到天和星城小区,在一期见到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表朱先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景先生以及另外几位居民。

景先生告诉记者,第二届业委会的任期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并出示了街道办于2013年9月24日发的文件证明,然而第二届业委会却未按规定在任期届满的前三个月启动换届程序,直到2018年5月,第二届业委会成员才将公章交给天和星城社区保管,但并未交出材料。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第二届业委会到期后不应继续保留公章和材料,他支持成立第三届业委会。

景先生还说,2016年和2018年上半年,街道办曾经尝试换届工作,但都未成功,他猜测,两次失败都因街道办与物管存在利益关系,也许还存在暗箱操作。

到了2018年下半年,换届筹备组再次成立,景先生作为筹备组成员参与了工作,居民们选出56名业主代表候选人及9名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并于今年1月8日将名单公示在小区橱窗里,“之前我们也贴过类似的公告,但是都被人用其他内容覆盖或直接撕掉,所以这次我们在橱窗上加了锁。”第二天,景先生等人发现公示内容被撕,并听说是物管按街道办要求撕的,这让景先生等人非常不满。

街道办称这份名单中很多人拖欠物业费,且很多人并非业主,景先生等业主认为,街道办既然认为这些人未交物业费,应拿出证据证明,而业主没有责任证明自己交了,“其实很多人已经准备去补交费用,但听说物业撕了公示,有的业主生气才不交的。”至于并非业主,景先生等人认为很多人名字虽然未出现在房产证上,但却是实际居住者,应视为业主。

街道办:新的名单不符合要求

记者随后来到七里甸街道办事处,见到了负责此事的街道办副主任刘欢,她告诉记者,她于2017年接手物业工作后,一直在和第二届业委会沟通,对方终于把章交出,但材料确实未移送,目前还在沟通。她说,街道办是指导监督业委会开展工作。同时,街道办的文件也只承认任期是到2013年底,“也有其他单位和我们核实第二届业委会任期,我们都是以此答复。”

刘欢说,街道办和物管不存在利益关系,更没有暗箱操作。首先1月9日相关资料不是街道办要求撤销的,街道办也是事后得知。刘欢说因为之前小区多次出现不符合规范的资料,她曾跟物管建议这些资料可撤掉。关于该公示,刘欢认为公示名单不符合物业管理规定,一是筹备组会议针对公示名单没有形成会议决议;二是公示名单有一些明显不符合标准,有些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12个月,有些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业主,“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关于代表们产生的具体方式,刘欢说是筹备组成员开会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并将内容公示,但期间报名人员较少,后景先生等人广泛宣传,才产生了名单,交物业管理费等凭证,也是筹备组同意的。

刘欢说,其实关于此事街道已组织市区两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已有新的方案,准备下周与热心业主和群众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朱先生和景先生,朱先生说,的确有些居民的房子在其他人名下,比如儿女,但钱是父母出的,父母为房屋共有权人,其实是实际的业主。

景先生说,他认同选出的成员们应缴纳物业费,但开会时说的出示房产证、物业费纳费凭证的方式并非全体同意,至少他本人没有同意,因为太繁琐、很难成功收到所有凭证,怕影响业委会成立,且有些人的房产证因贷款在银行做抵押等原因,无法出示。景先生还说,筹备组会议对公示名单形成了会议决议,当时刘欢不在场,所以她不清楚情况。另外,业主锁橱窗,是为了公示内容安全,事出有因,物管和街道办如觉不妥,可以指出,业主们会按规定改正,物管简单粗暴撕掉,加剧了矛盾,不利于问题解决,“既然街道办已有方案,那可以看看具体内容,希望双方能够协商沟通。”

律师观点:

出示身份凭证合理

关于房屋共有权人的认定和出示凭证的依据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他认为,房屋共有权人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即使出了钱,或实际居住、或户口在此,都不是业主,“哪怕户口不在、哪怕不住这儿,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都是业主。”

另外街道办提出为了证明业主身份,需要出示房产证、物业费纳费凭证等,傅小景认为,出示凭证是有合理性的,如果有些业主无法出示房产证,可出示购房合同、证明夫妻身份的信息等,都是有效的。

傅小景说,不交物业费是违法行为,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话,可以通过法定渠道维权。他说,小区的总体质量,要靠物业、居民、社区、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大家应多沟通、积极协商,共同维权小区的安宁和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小区的品质提升和房屋价值的升值有很大影响。(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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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小区业委会6年之前任期结束,然而6年来居民没有等来新的业委会,部分居民认为街道办不积极、不作为。而街道办称,他们一直依法依规办事,希望业主理性沟通,共同促成新业委会的成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双方关注的问题,并建议各方共同努力。

居民:多次成立不了业委会

7月17日,记者来到天和星城小区,在一期见到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表朱先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景先生以及另外几位居民。

景先生告诉记者,第二届业委会的任期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并出示了街道办于2013年9月24日发的文件证明,然而第二届业委会却未按规定在任期届满的前三个月启动换届程序,直到2018年5月,第二届业委会成员才将公章交给天和星城社区保管,但并未交出材料。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第二届业委会到期后不应继续保留公章和材料,他支持成立第三届业委会。

景先生还说,2016年和2018年上半年,街道办曾经尝试换届工作,但都未成功,他猜测,两次失败都因街道办与物管存在利益关系,也许还存在暗箱操作。

到了2018年下半年,换届筹备组再次成立,景先生作为筹备组成员参与了工作,居民们选出56名业主代表候选人及9名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并于今年1月8日将名单公示在小区橱窗里,“之前我们也贴过类似的公告,但是都被人用其他内容覆盖或直接撕掉,所以这次我们在橱窗上加了锁。”第二天,景先生等人发现公示内容被撕,并听说是物管按街道办要求撕的,这让景先生等人非常不满。

街道办称这份名单中很多人拖欠物业费,且很多人并非业主,景先生等业主认为,街道办既然认为这些人未交物业费,应拿出证据证明,而业主没有责任证明自己交了,“其实很多人已经准备去补交费用,但听说物业撕了公示,有的业主生气才不交的。”至于并非业主,景先生等人认为很多人名字虽然未出现在房产证上,但却是实际居住者,应视为业主。

街道办:新的名单不符合要求

记者随后来到七里甸街道办事处,见到了负责此事的街道办副主任刘欢,她告诉记者,她于2017年接手物业工作后,一直在和第二届业委会沟通,对方终于把章交出,但材料确实未移送,目前还在沟通。她说,街道办是指导监督业委会开展工作。同时,街道办的文件也只承认任期是到2013年底,“也有其他单位和我们核实第二届业委会任期,我们都是以此答复。”

刘欢说,街道办和物管不存在利益关系,更没有暗箱操作。首先1月9日相关资料不是街道办要求撤销的,街道办也是事后得知。刘欢说因为之前小区多次出现不符合规范的资料,她曾跟物管建议这些资料可撤掉。关于该公示,刘欢认为公示名单不符合物业管理规定,一是筹备组会议针对公示名单没有形成会议决议;二是公示名单有一些明显不符合标准,有些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12个月,有些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业主,“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关于代表们产生的具体方式,刘欢说是筹备组成员开会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并将内容公示,但期间报名人员较少,后景先生等人广泛宣传,才产生了名单,交物业管理费等凭证,也是筹备组同意的。

刘欢说,其实关于此事街道已组织市区两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已有新的方案,准备下周与热心业主和群众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朱先生和景先生,朱先生说,的确有些居民的房子在其他人名下,比如儿女,但钱是父母出的,父母为房屋共有权人,其实是实际的业主。

景先生说,他认同选出的成员们应缴纳物业费,但开会时说的出示房产证、物业费纳费凭证的方式并非全体同意,至少他本人没有同意,因为太繁琐、很难成功收到所有凭证,怕影响业委会成立,且有些人的房产证因贷款在银行做抵押等原因,无法出示。景先生还说,筹备组会议对公示名单形成了会议决议,当时刘欢不在场,所以她不清楚情况。另外,业主锁橱窗,是为了公示内容安全,事出有因,物管和街道办如觉不妥,可以指出,业主们会按规定改正,物管简单粗暴撕掉,加剧了矛盾,不利于问题解决,“既然街道办已有方案,那可以看看具体内容,希望双方能够协商沟通。”

律师观点:

出示身份凭证合理

关于房屋共有权人的认定和出示凭证的依据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他认为,房屋共有权人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即使出了钱,或实际居住、或户口在此,都不是业主,“哪怕户口不在、哪怕不住这儿,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都是业主。”

另外街道办提出为了证明业主身份,需要出示房产证、物业费纳费凭证等,傅小景认为,出示凭证是有合理性的,如果有些业主无法出示房产证,可出示购房合同、证明夫妻身份的信息等,都是有效的。

傅小景说,不交物业费是违法行为,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话,可以通过法定渠道维权。他说,小区的总体质量,要靠物业、居民、社区、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大家应多沟通、积极协商,共同维权小区的安宁和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小区的品质提升和房屋价值的升值有很大影响。(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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