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近日,丹阳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困境儿童养育费标准。
提标后,对政府举办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027元增加至2191元;对非民政部门监护的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520元增加至1643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216元增加至1314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912元增加至986元。此次提标也将帮助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更好地成长,进一步改善丹阳市困境儿童的生活水平。
来源:丹阳市民政局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