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获悉,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官微“镇江检察在线”通报称,6月26日下午,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故意杀人案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出庭支持公诉,镇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汤小夫任审判长。全国及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4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据检方通报,经审查查明,2018年9月25日凌晨,郭某因感情纠葛,在镇江市润州区芙蓉路附近,用拳头和砖块击打情妇张某身体及头部致其死亡,后将尸体藏匿于路边荒地。次日中午,郭某用菜刀将被害人尸体头颅砍下,并丢弃于镇江市润州区金水路北侧荒地。经鉴定,张某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后被砍击颈项部分尸。
该案中,郭某作案时恰逢2018年中秋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杀人及抛尸现场均在镇江市“三山”金山湖景区内,案发后受到广泛关注。
鉴于审查起诉阶段郭某提出其系激情犯罪而非事先预谋的辩解,镇江市检察院在全面分析案情、证据审查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提出2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指导补充完善多份证据材料,该案于2019年4月1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张新祥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情理等方面充分阐明观点,结合案情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并建议法庭依法判处郭某死刑,郭某亦当庭认罪。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