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6月20日6时47分许,在龙高线句容市下蜀镇祝里村“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一辆SUV驾驶人路口准备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致小车车头受损,幸好驾驶人未受伤。
接警后,句容交警大队下蜀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处置。
民警现场调查时,发现小车驾驶人张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张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原来张某每天晚上约十点才下班回家,早出晚归,为了解乏,经常下班喝2、3两白酒,然后早晨开车去上班。事发前的晚上,张某喝了3两多白酒,自以为是过了一夜了,应该没有事了,早晨起来与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因观察不力,车辆直冲路口时,发现来了一辆大货车,遂停车让行。却因占道受阻,大货车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幸好只是车头受损,驾驶人安然无恙。
民警根据调查,认定饮酒的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大货车驾驶人杨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忽视“隔夜酒”,睡醒不等于酒醒,有的人解酒功能弱,解酒时间长,驾驶人一定要心中有数,无论多长时间,感觉自己仍有酒意,就不要勉强开车上路,否则害人害己。(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张正龙)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