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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铲除黑恶势力 中院督导“保护伞”案件执行

2019-06-20 11:10

今日镇江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江两级法院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日前,丹徒法院开展涉黑涉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镇江中院现场监督。

被告人谢某某原系丹徒区陆村党总支书记,宜城街道312国道城区改线段和沪蓉高速支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恶势力人员充当“保护伞”。今年4月25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意伤害罪,谢某某被丹徒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对其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410944.5元继续予以追缴。

该案需要执行的总标的为1710944.5元,6月11日下午,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谢某某家中进行搜查,现场扣押现金人民币3000元以及部分玉石、手串项链、纪念币等财物,对该处房屋轮候查封及被执行人一处老宅一并予以查封。(刘树人 吴安娜)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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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江两级法院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日前,丹徒法院开展涉黑涉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镇江中院现场监督。

被告人谢某某原系丹徒区陆村党总支书记,宜城街道312国道城区改线段和沪蓉高速支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恶势力人员充当“保护伞”。今年4月25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意伤害罪,谢某某被丹徒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对其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410944.5元继续予以追缴。

该案需要执行的总标的为1710944.5元,6月11日下午,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谢某某家中进行搜查,现场扣押现金人民币3000元以及部分玉石、手串项链、纪念币等财物,对该处房屋轮候查封及被执行人一处老宅一并予以查封。(刘树人 吴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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