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镇江新区明发锦绣银山小区附近,2018年6月一天凌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放路边的奔驰车被另一辆行驶的小轿车撞了。所幸的是,并无人员伤亡,只是车辆受损。但当交警赶到肇事现场时,双方却对肇事车辆驾驶人是谁各执一词,随后至交警大队更是出现三种说法。
受损车主连小姐说车是王大勇、刘芬芬、文有志三人其中一人驾驶。而被点名的三个人却矢口否认,并说车是由另一人李伟驾驶的。但是,当交警询问到肇事车上最后一人张元时,他却说车是王大勇开的。所以车到底是谁开的呢?
随后,交警对王大勇、刘芬芬、文有志三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表明三人均饮酒了。随着民警的法制教育,文有志、刘芬芬、王大勇、李伟陆续主动交代了事实。原来案发当日,王大勇酒后驾车并搭载了刘芬芬、文有志、张元。因被害人的车辆为奔驰,赔偿费用较高,王大勇一方怕赔不起,而且王大勇是酒后驾驶,怕被查到后受到法律制裁,且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于是刘芬芬打电话给李伟,请他到现场顶包。李伟到现场后就坐到了肇事车的驾驶座上。案发之后,王大勇等人内心不安,最终决定说出实情,好在相关人员的行为尚未达到涉嫌包庇犯罪的严重程度。
日前,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大勇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大勇认罪认罚,最终当庭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两千元。(郑晨虹 陆璐 谢勇)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