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区新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保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市区政府统保对象达13.7万人。
2013年起,我市与中国人寿镇江市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通过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安康关爱行动”,六年以来,保险的承保率、承保金额和赔付率不断提高,我市承保率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
政府统保对象分两类,一类是特殊困难对象,包括市区户籍(含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且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特困对象等四类老年群体,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一类是一般对象,包括市区户籍且年龄满65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非困难对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困难对象如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6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6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定额补贴为500元。一般对象如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元。此外,凡居住在镇江市区范围内5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均可到居住地的社区(村)自费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自费投保份数不超过1份100元保险,保险期限均为一年。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福善处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