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九不得”规定要求,自觉做到不组织、不从事、不参与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对自己家属或特定关系人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拒绝高利诱惑;会同市扫黑办、市金稳办全力推动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依法清理非法放贷,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镇江市“无非法集资社区(村)”建设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基层社区(村)积极性,最大限度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滋生;会同镇江银保监分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测预警企业互联互保领域涉黑涉恶风险,指导属地深入开展恶意逃废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排查,重点摸排法院“拒执人员”在获取贷款中的涉黑涉恶行为。
同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构建涉众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起草了《镇江市涉众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暂行办法》,指导全市小贷行业发起行业自律公约,牢固树立“绝不参与非法集资、绝不违规高利放贷、绝不暴力收贷收息”意识,净化行业生态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巢铭 张凤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