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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口建停车场惹商户不满 律师:全体业主有权享有停车收益

2019-05-23 17:08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小区商铺门口建起了停车位,进出口只有一个,商铺业主认为车辆进出不便,自己的生意受到严重影响。近日,美的城二期多位业主向媒体反映了此事。物业和停车管理方认为,设立停车场是为了停车秩序。律师的观点是,停车收取到的费用全体业主都有份,应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业主:

冒出停车场生意变差

昨天(22日)记者来到美的城二期,商铺业主和租户们带记者来到一区和二期查看。记者看到,两个区域沿街商铺门口人行道上都被隔离桩或石球拦住,在一区南面和二区北面朱方路与未开通的道路交叉口,各有一个车辆进出口,设有岗亭和保安管理。

做防水生意的业主刘先生说, 大概一个月前这里开始划停车位、装隔离桩,从此他的生意一落千丈,刘先生说,原本车辆还可以从蚕桑路和朱方路交叉口上来,只留一个出入口后,由于进出不方便现在来的人锐减,“隔离桩也挺危险,之前一个大爷骑电动车撞到桩上摔了下来。”

在美的城二期一区开超市的丁女士说,店南面的路由于没有开通本来生意就很一般,现在门口都被封堵后生意更差了,而且由于超市每天都要补货,送货的人绕行不方便,从门口搬进来要走几百米,且超过15分钟要收停车费,已经不愿给丁女士供货。

另一位商铺业主丁女士说,业主们曾将桩子拔掉,有一天,一位老先生和老太太坐在她店门口不让她做生意,“还有人来威胁我们,说我们家敲掉了桩子,要封我们的店,我不知道他们是谁。”

业主们给记者提供了商铺购买合同,从图上看,未写明门口中空地区域是停车场,业主们说,如果知道这里设封闭管理停车场,他们是不会购买每平方米3万多元的商铺的。

业主还出示了一份停车场收费通知,落款是5月5日,告知商户和租户可办理包月停车,每月200元,其余车辆计时收费。业主们说,计时收费5元一小时,40元封顶,但如果中途出去的话,回来要重新计费。业主们说,在他们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后,对方免除他们2019年停车费,但明年的停车方案目前不知道。业主和租户们认为,停车场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经营,且停车场针对商户和租户收费,也不应对来的客人收费。

物业、停车场管理方:

管理之前车辆无序停放

美的城二期物业负责人曾先生告诉记者,之前这里车辆停放无序,很多外地车辆和对面装饰城的车都停在这里,他们经过调查,决定在这里设置停车场,并委托第三方管理,对于商户和租户的诉求,物业方将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预计本周五会有结果,记者询问曾先生停车区是否在红线范围,他说由于他上个月刚来工作,很多情况不清楚。

随后,记者向停车场管理方询问,工作人员钱先生介绍,目前商户和租户来登记的话都免费停车,明年预计向他们收取每月80到100元的停车费,其他流动车辆正常计时收费,“我们是在停管处同意的情况下办停车场的。”

于是,记者来到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停管科科长陶然告诉记者,小区门前停车场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话要业主委员会授权,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要物业部门授权,美的城停车已由物业部门委托第三方到停车管理处备案。

律师:

停车收益业主也有份

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王坤律师认为,关于停车场的设立,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外,还要小区业主合乎法律规定的同意,因为停车场区域不属于物业、更不属于物业委托的第三方,停车关乎小区全体业主利益,权利人的事情应由权利人决策。

王坤说,一旦停车场有效合法设立后,不论是小区业主、商铺所有者、商铺租户或其他人,都应该缴纳停车费,因为停车费是基于停车产生的,和车主的身份没有关系。此外王坤还说,停车收取到的费用,扣除税收、管理方合理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外,剩下的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应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被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侵吞,“否则物业公司及第三方就是借为大家服务为名,行自己牟利之实,这既违反物权法,也侵害了小区业主利益,这样的行为不应当允许存在。”(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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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小区商铺门口建起了停车位,进出口只有一个,商铺业主认为车辆进出不便,自己的生意受到严重影响。近日,美的城二期多位业主向媒体反映了此事。物业和停车管理方认为,设立停车场是为了停车秩序。律师的观点是,停车收取到的费用全体业主都有份,应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业主:

冒出停车场生意变差

昨天(22日)记者来到美的城二期,商铺业主和租户们带记者来到一区和二期查看。记者看到,两个区域沿街商铺门口人行道上都被隔离桩或石球拦住,在一区南面和二区北面朱方路与未开通的道路交叉口,各有一个车辆进出口,设有岗亭和保安管理。

做防水生意的业主刘先生说, 大概一个月前这里开始划停车位、装隔离桩,从此他的生意一落千丈,刘先生说,原本车辆还可以从蚕桑路和朱方路交叉口上来,只留一个出入口后,由于进出不方便现在来的人锐减,“隔离桩也挺危险,之前一个大爷骑电动车撞到桩上摔了下来。”

在美的城二期一区开超市的丁女士说,店南面的路由于没有开通本来生意就很一般,现在门口都被封堵后生意更差了,而且由于超市每天都要补货,送货的人绕行不方便,从门口搬进来要走几百米,且超过15分钟要收停车费,已经不愿给丁女士供货。

另一位商铺业主丁女士说,业主们曾将桩子拔掉,有一天,一位老先生和老太太坐在她店门口不让她做生意,“还有人来威胁我们,说我们家敲掉了桩子,要封我们的店,我不知道他们是谁。”

业主们给记者提供了商铺购买合同,从图上看,未写明门口中空地区域是停车场,业主们说,如果知道这里设封闭管理停车场,他们是不会购买每平方米3万多元的商铺的。

业主还出示了一份停车场收费通知,落款是5月5日,告知商户和租户可办理包月停车,每月200元,其余车辆计时收费。业主们说,计时收费5元一小时,40元封顶,但如果中途出去的话,回来要重新计费。业主们说,在他们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后,对方免除他们2019年停车费,但明年的停车方案目前不知道。业主和租户们认为,停车场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经营,且停车场针对商户和租户收费,也不应对来的客人收费。

物业、停车场管理方:

管理之前车辆无序停放

美的城二期物业负责人曾先生告诉记者,之前这里车辆停放无序,很多外地车辆和对面装饰城的车都停在这里,他们经过调查,决定在这里设置停车场,并委托第三方管理,对于商户和租户的诉求,物业方将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预计本周五会有结果,记者询问曾先生停车区是否在红线范围,他说由于他上个月刚来工作,很多情况不清楚。

随后,记者向停车场管理方询问,工作人员钱先生介绍,目前商户和租户来登记的话都免费停车,明年预计向他们收取每月80到100元的停车费,其他流动车辆正常计时收费,“我们是在停管处同意的情况下办停车场的。”

于是,记者来到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停管科科长陶然告诉记者,小区门前停车场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话要业主委员会授权,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要物业部门授权,美的城停车已由物业部门委托第三方到停车管理处备案。

律师:

停车收益业主也有份

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王坤律师认为,关于停车场的设立,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外,还要小区业主合乎法律规定的同意,因为停车场区域不属于物业、更不属于物业委托的第三方,停车关乎小区全体业主利益,权利人的事情应由权利人决策。

王坤说,一旦停车场有效合法设立后,不论是小区业主、商铺所有者、商铺租户或其他人,都应该缴纳停车费,因为停车费是基于停车产生的,和车主的身份没有关系。此外王坤还说,停车收取到的费用,扣除税收、管理方合理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外,剩下的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应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被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侵吞,“否则物业公司及第三方就是借为大家服务为名,行自己牟利之实,这既违反物权法,也侵害了小区业主利益,这样的行为不应当允许存在。”(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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