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从警方获悉,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自今年5月至10月底,镇江警方联合住建、工信、消防和供电等单位成立群租房专业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5月中旬,群租房专业小组深入各地重点区域开展了首轮明察暗访行动,排查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140余处,并当场予以交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整治行动以来,全市范围内共出动警力和人口协管员3966次,采集登记出租房屋1750户、流动人口1.8万人次,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068次,处罚违规出租户3人,破获案件2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人。”镇江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金兴志告诉记者,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势在必行,近年来,省内外发生过多起因群租房安全隐患引起的群死群伤重大事故,这些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什么样的房子是群租房呢?金兴志告诉记者,根据《镇江市消防条例》规定,群租房是指,一个产权单元内实际居住人数十人以上或者人均租住面积十平方米以下的出租房屋。
记者了解到,群租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部分房主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给整栋建筑带来较大结构安全隐患;私拉电线,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许多“群租房”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的栖身之地,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
近期,扬中市公安局油坊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群租房整治时,在辖区会龙村一出租房内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罪嫌疑人张某。新区公安分局大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三楼住有十多名员工,属于生产、居住、经营三合一场所,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规定,给予该公司50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住宿员工搬离。
警方表示,单位房屋、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相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履行治安、消防管理责任。同时,租赁双方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民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屋,可拨打110或12345举报。
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朱游仙介绍,此次整治行动系今年警方开展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集中攻坚整治的一个部分,力争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攻坚整治,全面摸清全市出租房屋,特别是群租房等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房屋,以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工作目标。
记者还了解到,与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同步进行的,还有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旨在对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13类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曹伦平 吕文彪)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