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经过一年的试运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这标志着历经8年努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实现工程预期目标。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在南京举行的竣工验收会议。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国家重点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联合组织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工程建设范围为长江干线南京至太仓河段,全长约283公里,一、二期工程建成后航道水深从10.5米提升至12.5米。
何建中充分肯定了二期工程在生态航道建设、科技创新引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部省共建机制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他指出,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是打造黄金水道的历史性成就,它的建成竣工对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助力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工程进入到常态化运行后,要深刻认识深水航道对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总要求,认真做好航道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畅通安全,并根据航道运行情况深入研究,做好后续优化完善工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的航道服务。
费高云表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产生了显著效益。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志着长江江苏段正式迎来了深水时代,对江苏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必将产生有力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对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促进长江经济带上下游协调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安排,继续发挥部省共建的好传统、好做法,主动配合,强化协作,切实加强深水航道的维护管理,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和干支直达运输,大力发展公铁水等多式联运,巩固好、发挥好工程建设的成果和效益。
据介绍,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长江南京以下航段通航条件,提高通航能力,优化运输格局,促进港口枢纽功能发挥,降低物流成本,经济社会效益显著。2018年,5万吨级、10万吨级、20万吨级及以上船舶到港艘数分别是2011年的2.9倍、3.4倍、4.9倍,实载承运量分别是2011年的4.0倍、7.6倍和7.4倍;江苏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8亿吨,是2011年的1.5倍。根据测算,工程实施后平均每年可直接为沿江地区实体经济企业节约水运物流成本15.5亿元。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