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称,将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放开机动车检测类、气象服务类、地震安全评价类等收费项目,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我国将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和定价项目层级,对能够区分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收费标准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不得通过改变名称等方式扩大范围。
来源:新华社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