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京口区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对操纵控制长江水域非法采砂市场、多次为非作恶的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5年底,被告人于某某(男,37岁,山东枣庄人)、刘某某(男,38岁,江苏邳州人)经共谋,先后纠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人数众多、有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该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对长江水域非法采砂活动进行统一管理、操纵控制,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3个罪名,涉案金额110余万元,严重扰乱长江水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光治 谢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