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润州法院执行法官赴天津异地执行,经过向案外人做了大量法律释明工作,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干警配合下,成功扣押35辆汽车。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镇江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件执行标的高达1600万元。经查,被执行人专门在天津滨海新区做汽车贸易,该公司名下有35辆汽车已经停放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一个停车库中两年多时间,因为种种原因,该公司无法将上述车辆提走并出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得知被执行人上述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干警即于2018年12月份前往天津滨海新区的存车库,在调查了解有关车辆的情况后,先行现场查封了上述车辆,并向停车库负责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负责人同意配合法院现场查封。
随后,润州法院执行局再次前往该停车库,决定扣押上述车辆,并将车辆从该停车库移出。在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大力协助下,执行法官再次向停车库负责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讲明不配合法院工作的后果,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停车库负责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将35辆汽车全部移出该停车库。
整个行动从当天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4点,最终顺利完成异地执行工作。 (通讯员 王蒙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