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4月25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京口法院召开“镇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宁杰,镇江中院行政庭庭长张传军,副庭长肖雄,京口法院环资审判负责人邹永超出席了发布会,发布会还邀请了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宁杰专委发布五年来镇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概况。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12件,审结3107件,其中刑事案件188件,民事案件359件,行政诉讼案件320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523件。两级法院注重职能发挥,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惩治环境资源犯罪中,强化大要案审理,严厉打击走私“洋垃圾”严重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严惩涉长江流域犯罪、污染环境犯罪、破坏农用地犯罪等刑事犯罪。大力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五年来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受理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共审结13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此外,镇江两级法院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的裁判方式,对造成环境生态无法原地修复的行为人,均要求其采取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措施恢复环境生态。五年来,两级法院组织当事人累计在长江放养鱼苗40万尾,成鱼3000余斤,补植树木1000余株,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
镇江中院行政庭庭长张传军发布了4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全媒体记者 董礼 通讯员 常文金 汪云)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