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召开的江苏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是“3+1+2”,高考总分为750分。
“3+1+2”的“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根据教育部规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
根据时间安排,我省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我省已经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高考录取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此外,我省将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等三类人群分别实施相应的考试招生办法。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三是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四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五是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来源:交汇点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