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月18日,从市科技局传来消息,我市470家企业获得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奖励,共获得4210万元奖励资金。其中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获100万元奖励,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新兴企业获50万元奖励,镇江赛尔尼柯自动化有限公司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获30万元奖励。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是贯彻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面对所有科技型企业的普惠性政策。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钟静茹 杨磊)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