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年51岁的江某一直以打工为生,去年起失业在家、无所事事。
去年3月,江某酒后起意,想到同村的纪某夫妻白天在外上班,家中无人,于是就去“偷点钱用用”。见其厨房窗户没锁,就翻窗潜入卧室,翻找到化妆台钥匙,打开抽屉偷走现金700元。5月,江某又故技重施,发现化妆台钥匙还在原位,又将抽屉里的200元偷走。今年1月,江某酒后“熟门熟路”又潜入纪某家,打开化妆台抽屉,发现里面没有现金,就顺走了卧室床边的30元钱,正欲出门,被纪某逮个正着,扭送至派出所。
原来,纪某在家中被盗两次后,苦于没有线索就一直未报警,但在卧室安装了一个隐蔽摄像头。江某在实施此次盗窃时,被纪某女儿在手机监控软件中发现,纪某这才赶回家将其抓住。纪某与江某曾在一彩砖厂打过工,是多年的朋友,没想到自己家会被老友频繁“光顾”。目前,该案已移送至句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提示: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居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出门前务必关好门窗,不存放大量现金在家,不将钥匙存放在家中容易翻找的地方。如遇犯罪分子正在行窃,应正确衡量双方的力量,及时报警或寻求邻居帮助共同将其抓获,避免小偷“狗急跳墙”。 (通讯员 杨莉 庞云云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