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月10日下午,镇江市召开“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推进会。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医保基金监管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会上,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区270家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签订新一轮医保服务协议。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治病钱、救命钱。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积极作为,初见成效。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拳打击医保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先后针对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医务所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口腔专科等监管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0家,抽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记录10.82万条,住院费用清单1.2万份。约谈相关人员29名,查实各类违规费用137.7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今年初市医保局组建后,立即推进医保智能审核事前事中提示系统建设,并与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签署《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3月底,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转发国家、省《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同时,立足“事前预防”原则,我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文本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压实违约责任,明确协议履行过程的“一票否决”项。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强告诉记者,集中签约有助于定点医药机构加深对2019年医保监管工作新要求的理解,增强医保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将通过开办专题栏目、印发宣传资料、发布公益广告、征集宣传素材等多种形式,打造镇江医保“360宣传”服务品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据悉,今年我市医保系统将加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及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不断释放专项行动的倍增效应,精准发现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达到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医保环境的良好效果。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参保人员应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坚决不要触碰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红线”。
【新闻多一点】
医保部门划重点
这些制度“红线”不能踩
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而言,哪些行为触及制度“红线”不能踩?
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等。
对定点零售药店而言,发生以下情形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的;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拒绝、阻扰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等。
据了解,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又有哪些?
主要有:伪造或利用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收集、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等。(通讯员 魏云 李翔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