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月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镇江高速三大队接警室接到一起特殊的警情:报警的是丹阳新桥的一名收费员,该收费员称收费站道口有人使用假的行驶证。而驾驶员发现假行驶证被识破,居然抢夺行驶证!
接警员立刻将这一警情,汇报给值班中队中队长张勇。接到警情后,张勇带领中队辅警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丹阳新桥收费站后,民警发现驾驶员已经弃车悄悄离开现场。经现场了解张勇得知,该驾驶人行驶至新桥收费站缴费道口时,电脑显示其之前因为逃费已被列入黑名单;且系统显示该车核载8人,但是收费员看了驾驶员的行驶证,发现上面核载人数是7人。当收费员指出其核载人数不符需要核实时,驾驶员便称有急事,让收费员抬杆让其通过。收费员未同意,驾驶员于是直接上去抢收费员手中的行驶证!
收费员吃了一惊,赶紧锁上了门窗打电话报警。而听说收费员报警了,司机赶紧离开了现场。
了解情况后,张勇立即请求大队指挥室查询驾驶员电话与其联系。其间,张勇通过电话与其沟通,发现该驾驶员还没有走远,于是耐心与驾驶员交流,让其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且,警告其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话中,驾驶员也承认自己伪造了一本假的行驶证,目的就是希望能少交点过路费。但因为怕交警处罚,所以不敢过来。最后,在张勇的多次劝说之下,驾驶员来到了收费站现场。
张勇首先指出其涉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让其向收费员道歉。最后,该驾驶员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开具了扣留机动车的强制凭证,并被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据此,该驾驶员不仅要将之前漏缴的过路费交齐,还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通讯员 郭志焘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