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说起小偷偷东西,一般都是图财,把偷来的东西换点钱花。但是扬中的郭某不同,她看到花店的花好看,就想“采”来装扮自己的家。郭某还挑夜深人静时动手,民警最终经过蹲守,将郭某现场抓获。
今天记者从扬中警方获悉,3月末4月初,扬中城西派出所接连接到花店的报警称,自己种植在店铺门外的花被盗了。偷花的是什么人?民警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发现嫌疑人出现的时间都是在凌晨4点-5点,骑着自行车带着方便袋,装完花就走,由于监控角度问题,民警看不清嫌疑人的相貌。
办案民警分析,嫌疑人每次作案时间固定,可能还会继续作案,于是安排警力针对该区域该时间段进行蹲守。终于在4月5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郭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而她交代,频频偷花并不是为了卖钱,而是因为喜欢,将偷来的花种植在家里的花盆中。
君子爱花,也应取之有道。目前,郭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何思毅)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