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镇江市政府日前印发《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指导未来几年全市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据悉,这是继2012年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时隔6年之后,市政府再次出台相应政策。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几年我市建筑业实现较快增长,2018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98亿元。目前,全市具有建筑业资质企业1269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项1219个,其中特级资质1个,一级资质46个;具有专业承包资质项1621个,其中一级资质106个。2018年度建筑业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109家,其中年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1家,年产值30-50亿元的2家。但与省内兄弟城市相比,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快。
《实施意见》共提出完善资质资格管理、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推进建筑劳务改革、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深化招投标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深化建筑市场“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等九方面改革发展意见,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等加快发展,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壮大建筑业规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突出导向性,对获评重大奖项、取得重要资质、拥有“走出去”潜力的优质企业,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树立行业标杆,推动我市建筑业更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处长鲍习文介绍,《实施意见》制定3条保障措施,市财政每年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对企业在资质晋升、科技进步、创优创先、产值纳税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奖励。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企业资质由一级总承包晋升为特级的奖励100万元;二级总承包晋升为一级的奖励20万元。对年总产值超100亿、50亿、30亿元的企业,且在本地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过1.5亿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主创“鲁班奖”的奖励50万元、参建的奖励20万元;主创房建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奖励30万元等等,可谓拿出了“真金白银”。(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张奕 李溟)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