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获悉,近日召开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今年将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红名单”的认定公示工作,联合多部门实施激励和惩戒措施。
据介绍,我市已发布并开始实行《镇江市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从市食药监部门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还没有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朱志玲介绍,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是指县级食药监部门将当地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采集、核查、告知、确认、公布程序,列入食品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
“辖市区局监管部门,会成立一个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的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对于报送的东西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因为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对企业是致命的,很可能这个企业就被市场淘汰了,所以我们也是非常慎重。”
记者了解到,对经审核批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食药监部门将通过相关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对批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食药监部门在批准后进行备案并汇总上报省食药监部门备案。
“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企业,自正式对外公布之日起满一年,由监管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理由,相关的监管部门还要组织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已经整改,而且没有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由监管部门的负责人批准之后,才能把企业从‘黑名单’中删除,然后再通过媒体对外进行公告。”
记者还了解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同时,市食药监局还将连同市信用办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红榜单”,并向社会公示。“做得比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我们要进行一定的鼓励、激励。(记者 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