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
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苏政发〔2019〕1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提出的第八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公布。
加强文物保护是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八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第八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122处,其中,扩展项目4处、调整公布2处)
来源:交汇点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