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江苏近三年累计下达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全省累计脱贫199.4万人,72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18万元。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61.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31%,重点用于支持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等。
近年来,江苏各级财政部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经济薄弱村、重点片区”,持续发力,精准施策。安排精准帮扶资金,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实施精准“滴灌”“点穴”式帮扶。为切实减轻重点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江苏省级财政对苏北五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助。为进一步加大产业帮扶力度,2017—2018年,江苏省级财政统筹省级农业产业类资金安排6.78亿元,支持12个重点帮扶县区实施产业富民项目和农业产业园建设。对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按每村60万元全部补助到位,对其中的123个重点经济薄弱村,省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万元,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增收长效机制。近三年累计下达补助资金6亿元,支持苏北重点片区24个关键工程项目建设。
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江苏建立健全“1+4”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强化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推动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公开公告制度。针对部分地区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建立了全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月报和通报制度,市县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明显加快。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作用,确定全省294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扶贫脱贫成效核查。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