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自3月1日长江进入禁捕期以来,扬中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16日晚,扬中城东派出所组织民警对江边水域进行巡查,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周某(男,68年,本市人)和钱某(男,69年,本市人),查获非法捕捞的野生江蟹苗30斤。17日,民警将非法捕捞的野生蟹苗悉数放归江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渔业生态资源。同时,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一切捕捞行为。(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陈文)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