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全媒体记者刚刚从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获悉,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我市住建局窗口自3月起,对办理“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备案”事项的新开工项目,不再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实施网上登记。监理企业仅需在监理合同中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配备现场监理人员,以备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
按照改革后的新政策,镇江建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办理“官平山路-宜城大道路段”项目监理合同备案时,就充分感受到了此次“减负”带来的便利,整个事项办理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以项目合同为全部依据,不再考虑软件系统内人员是否已备案登记或其他原因带来的人员问题,审理时间较以往大大缩短,受到了办事企业好评。
镇江市住建局窗口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为监理企业在办理该事项时缩减了办事流程,实现了减负增效。同时,也是我们对建筑行业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移的又一具体举措”。 (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崔晓婷)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