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正式实施。昨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约谈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通报了专项治理及质量抽检结果,共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电池75个批次、累计31个品牌,发现不合格电动车商品14个批次、不合格率23.9%,不合格电池4个批次、不合格率26.7%。
去年,我市分两个时间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重点加大了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储等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81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中开展专项检查,并对部分商品进行质量抽检。
市市监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孙方华介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涉及12个品牌,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和轮胎宽度,“在车速过快方面,部分厂家片面地以速度快作为卖点,来吸引消费者,忽视了车速过快对交通安全可能产生的危害。”目前绝大多数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电器线路中均增加了限速装置,但也有部分企业受限于自身的技术水平,有车速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骑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经销商仍然会根据购车者的要求拆除限速器,现场测试车速最高达到40码/小时。
不合格电池主要是-18℃低温容量问题,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低温时电动自行车出现里程严重缩水等情况。市12315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仇冰介绍,去年共受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50件,同比减少12.28%,其中关于产品掺杂、掺假的投诉中,主要是电池的问题。
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已移交至市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目前,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多部门正在协作配合,将形成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以及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及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记录经营者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全媒体记者 朱婕 明悦)
编辑: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