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所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江苏将重点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开展新一轮基层基础建设3年行动和“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筑牢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根基。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2015年以来,江苏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实施“365工程”,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大力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三级平台建成率均达100%,目前共建立社会组织4998个,司法行政基层组织进一步建实;进一步充实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基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829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050人,配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3%;在全国率先出台司法所建设导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南等地方标准,制定出台《司法所基本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文件,全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5%,一半以上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达标建设。
“县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行政系统之根、厉行法治之基,是全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为民的主阵地。”柳玉祥表示,省司法厅经认真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基层基础建设3年行动,其中2019年是转型年,全面完成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重组重塑,规范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基本形成统筹协调基层法治建设的总体格局,有效发挥司法所“三大平台”职能作用;2020年是提升年,形成配合有序、管理有效、运转顺畅的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体系,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是优化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法治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统一调配,充分发挥县域司法行政机关在推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主力军作用,力争基层基础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交汇点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作为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9个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5月到8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点工作,以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口,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司法部要求,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将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基层基础建设任务重、要求高,能否完成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关键在于落实。”柳玉祥表示,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要全面加强督查巡查,省厅有关部门将对基层建设和矛盾不上交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评估通报。各地也要逐级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下指导。要加大考核力度,实行县级司法局与司法所工作的捆绑考核,全面推行“下包一级”考核制度。要突出核心指标,提高考核比重,客观全面反映各地基层基础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真正做到以考核强执行、提质效。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